中國人,活得好沒有尊嚴!
使人震驚的是:所有的知識分子,都讚美“三寸金蓮”,認為“瘦不盈握”是挑起男人勃起的最好工具,這種把一半中國人的身體和健康摧毀,使她們成為殘廢的文化,能不能算是文明?
最晚從八九世紀開始的一千年來,直到二十世紀初期,假如你于午夜時分,低空掠過中國廣大的國土,你會聽到,幾乎每個中國人的家裏,都會發出五六歲或七八歲小女孩慘厲的哭聲。那一種哭聲,使你心痛如割,可是你卻無可奈何。因為摧殘這些小女孩的兇手,正是她們的親生爹娘,尤其是她們的母親,每天晚上都要向小女孩伸出毒手,把她們小小長方形的腳形,用布條纏起,硬生生纏成一個三角形,肉爛骨折。雙腳被纏之後,完全失去活動能力,使大儒大賢之類,更堅持“女子無才便是德”理論。當一個女性,雙足殘廢又不識字,遂不得不依賴男人(父親、丈夫、兒子),任憑男人宰割。然而,更使人震驚的是:這樣一個醜陋和殘忍的形象,中國人不但不覺得羞恥,反而引起一片讚美,所有的知識分子,都把它稱之為“三寸金蓮”,認為“瘦不盈握”是挑起男人勃起的最好工具,在詩詞歌賦文學作品中,大量呈現。即令到了二十世紀初葉,仍有些作家在報上說:三寸金蓮使一個女人行走起來婀娜多姿,庸夫俗子竟然反對。外國人那種高跟鞋,不也傷害女人的腳嗎?而脫了高跟鞋以後,十個腳趾平放在那裏,是多麼的難看。
這種把一半中國人的身體和健康摧毀,使她們成為殘廢的文化,能不能算是文明?
我們社會的傳統,等級森嚴,有長有幼,有富有貧,有貴有賤。而貴和賤兩個階層——貴中有賤,賤中有貴,層層分明,威力無邊。貴的一層,永遠樂意于虐待賤的一層,所以市井小民,雖然可以虐待妻子、女兒,但在廣大的男人社會中,自己卻永遠是螞蟻一樣卑微的族群。任何一個小官小吏看他不順眼,都可以把他揪翻在地,施以鞭打,而大官對小官也是如此。全國最大的官,莫過於宰相,宰相應該可以免此一劫。然而,自西元前三世紀稍後、西漢王朝開始,皇帝可以隨時把大臣揪翻在地,騎在他背上,抓住頭髮。東漢王朝時,皇帝就在金鑾寶殿上,毆打大臣。到了明王朝,更是令人戰栗,有名的“廷杖”,不管宰相也好,部長也好,皇上只要發怒,立刻就有行刑隊撲上來,也把他揪翻在地,用四根繩子,綁在早已固定好的木樁上,用黑口袋罩住他的頭部,一塊木頭塞住他的嘴巴,脫下他的褲子,用木棍捶打。
即令到了二十世紀二十年代,就在北京,一個清王朝的家奴型小官,手提燈籠,走到西單大街,趴在地上,脫下褲子,教他的家人在他可敬的屁股上,痛打五六大板(當時報上說:如果不是熬不住,還可能打十幾大板),然後爬起來,向圍觀的群眾說:“這種滋味,好久不嘗,痛快!痛快!”在淩辱和被淩辱中怡然自得。貴的一邊偶然倦怠或偶爾慈悲,歇一歇手,或時代已不允許用這種方法虐待,而賤的一邊,還大不滿意,千方百計自己作踐,想出種種妙計,使主子動手,因為,如不被主子虐待,如不主動向主子獻媚、主動獻上銀兩,他就沒有安全感。所以,中華傳統文化中,諂媚成為主流,馬屁和行賄手段之精密,令人拍案叫絕。就在二十一世紀,我還看到有些小冊子,稱呼他尊敬的人物(假設是我)名字時,還出現“上柏下楊”或者“柏上楊下”的奇觀。我們就在這種文化中,踉蹌走來,回首凝望,不禁滿面羞慚,長長一聲嘆息:“中國人,你活得好沒有尊嚴!”
貴的一層,永遠樂意于虐待賤的一層,所以市井小民,雖然可以虐待妻子、女兒,但在廣大的男人社會中,自己卻永遠是螞蟻一樣卑微的族群。任何一個小官小吏看他不順眼,都可以把他揪翻在地,施以鞭打,而大官對小官也是如此。
  缺少“尊重”
中國人什麼能力都有(尤其有窩裏鬥的能力),只沒有“尊重別人”的能力。
《紅樓夢》中,王熙鳳責罰丫環,丫環跪在地上,一語一叩頭,王熙鳳喝令打嘴,丫環渾身發抖,抬起頭來等候,王熙鳳又喝令、丫環:“你自己打!”那個因貧窮賣身的可憐女孩,開始用左右手分別打自己的雙頰,一面痛苦地哀嚎,一面用力地抽打,眼淚和打出來的血同時流下。
大分裂時代中,一個王爺,喜歡吃血痂,王府之內的幾百位官員,每天的工作就是輪流接受鞭刑,等到傷口結痂,王爺就掀下血痂下酒。另一樁有名的“兒口承唾”,苻堅大帝的孫子,逃亡到江南,無論什麼時候,只要他一咳嗽,旁邊侍候他的書童,就會跪下,張開大口,那位王孫就將濃痰吐到書童的口中。
這還是小兒科的做法,在北齊帝國統治者的人渣家族中,一位王爺,高樓上拉大便,下面的僕人就得張開大嘴承接。長江南岸的王爺更兇,當他鑄劍完成後,總是用別人的脖子做試驗,如果一劍下去,人頭落地,就證明那是一把好劍;如果不能一劍人頭落地,而僅受重傷,它就作廢。
從這些故事,可以看到,一個人,一旦成了“主子”,也就是一旦有惡婆媳角色的傳承,思考模式的傳承,好像是人生唯一目的,只要等到自己當上婆婆,一定向新媳婦討債,計息還本。似乎是:中國人什麼能力都有(尤其是窩裏鬥的能力),就是沒有“尊重別人’的能力。了錢,或一旦有了權,他就能把醜惡兇暴的性格,發揮到極致。
時到二十世紀,淩虐的形式或有不同,但基本的心理狀態,永恒不變,經常是“主子”們比上述的王爺更兇。而現在,已是二十一世紀,陜西省的一位“主子”——小學教師,命全班小學生一一齣列,打自己的嘴巴。而另一位“主子”,更理直氣壯地對一個小學生實行黥刑,在臉上刺青。
這是醬缸培養出來的另一特長,自己的尊嚴,永遠建立在傷害別人的尊嚴上——傷害別人的人格尊嚴、身體尊嚴、生命尊嚴,而且成為牢不可破的承傳,構成另一種“惡婆媳心態”。
傳統社會,婆婆對媳婦有無上權威。雖然她自己非常愛自己的女兒,但是她對別人的女兒,卻百般地淩虐。媳婦心中充滿了痛苦、怨恨,但無力反抗,唯一的盼望是該惡婆婆早日死掉。有一天,惡婆婆死掉,媳婦歡天喜地地坐上婆婆的位置。我們一定認為:這位受盡惡婆婆虐待的媳婦,絕不會再虐待自己的媳婦,可是,恰恰相反,這個受苦的媳婦一旦變成婆婆,成為“主子”後,立刻也就成為惡婆婆,變本加厲地虐待新任的媳婦。
惡婆媳角色的傳承,思考模式的傳承,好像是人生唯一目的,只要等到自己當上婆婆,一定向新媳婦討債,計息還本。似乎是:中國人什麼能力都有(尤其是窩裏鬥的能力),就是沒有“尊重別人”的能力。
  中國人,你為什麼這麼吵?
  文明人“輕聲細語”,野蠻人“既吼又嚎”!
華人之“吵”,是世界上一大奇景,美國人把它凝聚為一則小幽默後,聲名更是大噪。該則小幽默說,有人向警察局報案:有兩個華人在走廊上吵得不可開交,擾亂鄰居安寧。警察趕來查看,發現只不過是兩個中國人在那裏講悄悄話。
我是河南人,鄰省朋友們(尤其是安徽),常嘲笑河南人“高半音”,既“侉”又“尖”,難以入耳。我最初還有點大怒,後來聽遍了各省方言,發現“高半音”並不是河南人的專長,“侉而尖”更是普通現象,不禁大為輕鬆。反正,同一文化產生的聲音,腔調、音量,雖然稍有不同,但“吵”的程度,全國則一。
如果你從外太空突然降落到地球上的一家餐廳,發現客人喧嘩震天,用不著算卦,準可以肯定它是一家中華料理。如果客人都在靜靜地進餐,那你可別講中文,保管不會有人聽得懂。不但餐廳,即令是一項正式大會,主席在臺上窮吼他的,台下聽眾,三人一群,五人一堆,分別交頭接耳“講悄悄話”,那可準是華人地盤,盡可放心在那裏燃支爆竹後,揚長而去,沒有人會在乎你的存在。
不但會場吵、辦公室吵、家庭吵,商店、地攤、戲臺、電視機、卡拉OK、電話筒上、迎神廟會,連出殯、做法事也一律吵得聲震屋瓦。在台灣“國會”當然熱鬧得如同菜市場,莊嚴的“國會議員”,提出質詢時,狀如巫蠱恐怖時代特務頭子審問政治犯,口沫四飛,指手畫腳,好像這一下子天網恢恢,疏而不漏,你這個“部長”可算栽倒在我手裏了。幾年之前,台北還有位“國會議員”,跳到桌子上,大聲詬罵,觀眾和選民,看得如醉如癡。在這種示範之下,勝利者樂此不疲,失敗者起而效尤,嗓門一旦高不可攀,除了“吵”,其他就什麼都沒有了。
就在寫此文的今天,我在台北參加了一場作家聚會,臺上一人吵,台下大家吵。聚餐時只聽有人聲嘶力竭,喉嚨都喊啞了還在喊。好不容易逃出重圍,回家之後,接到一位老朋友的電話,語音淒涼,告訴說:“我剛參加一個婚禮回來,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遇到這麼吵的婚禮。新娘是一位小學教師,三桌小學生鬧得大家非咬著耳朵大聲吼,否則就一個字也聽不見。”他有一種感覺,似乎是自從進入二十世紀,中華民族“吵”的程度,隨歲月而日升,並且發展出一種信心:“嗓門大才會贏!”想要中國人靜下來,只有使用暴力。因為中華文化是沒有自我克制能力的——我可沒有說中華文化是沒有自我克制教訓的教訓多得很,都在書上,而書,都在書架上。
我想這和“社會強力的機制”有關。二十世紀美國嬉皮年代的青少年,一旦進入社會,就會恢復正常,因為要活下去,只有重新納入秩序一途。而我們不然,“醬缸文化”對正面教養的腐蝕力,猶如吸了強力膠對身心的戕害作用一樣,社會反而成為劣質文化的熔鑄爐。成熟理性抬頭的社會,是一個情緒受管理,音量得到控制的社會,既然有“理”,就不必一味借助咆哮。不誇張自己的喜怒哀樂,恐怕是中華民族要努力的功課。追根溯源,這是一個教育問題。我們是不是可以大膽地假設:說話的分貝,是文明人和野蠻人的分水嶺!文明人“輕聲細語”,野蠻人“既吼又嚎”!如果無法依靠教育推動這項“文明化”運動,是不是可以借助法律,動用立法,通過一項“吵律”,用強制的力量,逼使自己提升。
如果你從外太空突然降落到地球上的一家餐廳,發現客人喧嘩震天,用不著算卦,準可以肯定它是一家中華料理。如果客人都在靜靜地進餐,那你可別講中文,包管不會有人聽得懂。
吵律
反正,不管用什麼方法,中國人一定要成為一個安靜的、有沉思能力的、擁有高度文明的民族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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