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螞蟻在牆角活動,剛開始沒管牠們。結果螞蟻愈來愈囂張,到廚房的流理台四周,

不僅所有食物都得保持密封,也因為牠們在鍋碗瓢盆中進進出出,必需不斷地重複洗滌。
接著螞蟻變本加厲跑上餐桌,如果把一杯飲料放在桌上,
離開三分鐘接個電話,回來已經變成牠們的戰利品了。
「最近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都會有好幾隻跑來一起看,
有的還爬上遙控器,難道是想選台嗎?太過份了!」我說。
本來心不在焉的朋友突然開口:「沒有人比我瞭解甚麼叫做過份。讓人無處可躲,無處可逃。
就像妳的螞蟻,但我的沒辦法撲殺。」
   
她說的是一個男人。
交往四年還分不掉前女友的男人。過份。
看他離不開前女友,想跟他分手,卻又尋死尋活地不放手。更過份。
最後她改了電話、換了工作、還搬了家,對方竟找徵信社查出新住處,
對她說:「一定有新男人才會甩掉我,我不會接受被玩弄!走著瞧!」比過份還要過份了。
有時對方的前女友(應該說是另一個女友)也理直氣壯地來問罪:
「糾纏別人男友四年還不死心的第三者,妳太過份了!」

類似的故事也見於「不跟女友分手又不離婚的男人」,
但女主角會更慘,不只被批評為「過份的狐狸精」,還可能挨告。
本來是外遇的男人過份,最後卻變成女人過份。
當老婆的也不好過,男人常說:
「我要是能拋棄那麼可憐的女人,不就也能拋棄妳嗎?」
「妳要我做一個殘忍的人嗎?」
「妳需要的我都給妳了,她又沒有侵占妳的領域,為什麼心胸那麼狹小,一直找別人麻煩?」
每天聽這種謬論,居然也有許多老婆漸漸吸收同意,深信一切不愉快都是自己有毛病,應該多加修行。

感情的事,只憑善良和真誠就能處理嗎?
該分手時,無法忍受對方反咬自己「狠心」或「變心」,
因而繼續接電話、見面、解釋、賭咒、抓狂…….重複著痛苦的循環,到底要幾次才足夠?
甚麼都沒有改善,對方依舊堅持自我中心的謬論。

到了最後,雖然還是希望和平分手,卻再也沒有力氣解釋,
再也不想解釋,隨便他怎麼想,再也管不動了。這時候才能分得開。
我決心處理螞蟻時,發現長期的困擾在幾秒鐘內就消失了,有點訝異之前竟然忍受了那麼久。
早早噴殺蟲劑不就沒事了嗎?何必浪費許多時間精力,到處追蹤蟻穴、還把家裡塗滿怪味的大蒜?

對一段折磨的關係,習慣試盡溫和的方法,非不得已不忍重手破壞要害。
當愛情痛苦拖延,雖然覺得對方過份,卻因為心軟而姑息、
因為恐懼而妥協、不甘付出最後的代價,這是可以理解的。
但如果過程拖得太長,本來無辜的終將變成別人眼中咎由自取的一方。

無止境的讓步,會使自己變成對自己最過份的人。


---->摘之 鄧惠文 新作 「還想遇到我嗎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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